岚皋县公开招聘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简 章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根据《岚皋县公开招聘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名额及定向乡镇
本次招聘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共20名。定向乡镇为:城关镇2名、民主镇2名、孟石岭乡2名、堰门乡2名、晓道乡1名、大道镇1名、铁炉乡1名、石门镇1名、官元镇1名、横溪乡1名、蔺河乡1名、溢河乡1名、滔河镇1名、漳河乡1名、四季乡1名、花里镇1名。具体分配办法待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1、2007年11月底以前在我县人劳局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办理人事代理关系未就业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普通大专院校毕业生(畜牧兽医专业、涉农专业或涉医专业)。
2、原乡镇畜牧兽医站集体人员中符合“安农业发[2006]106号”文件规定的条件:2005年12月31日前经县以上人事、计划、劳动、农业主管部门发文录用、聘用且男不满55周岁(1950年12月31日后出生)、女不满50周岁(1955年12月31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人员:
(1)具有畜牧兽医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或畜牧兽医专业中专及相应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2)取得省农业厅认可的动物检疫员并具有省农业厅颁发的动物检疫员证书。
(3)参加全省基层畜牧兽医考试合格以及取得市职改办认定职称并出具有市职称办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的人员。
3、非岚皋籍的应聘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畜牧兽医专业、涉农专业或涉医专业),是畜牧兽医专业的可放宽到专科学历。
(二)招聘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2、应聘的大专及大专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2007年12月1日-12月11日)
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乡镇畜牧兽医站集体人员须持当地乡镇政府介绍信、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或畜牧兽医专业中专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它有关原始证明文件和材料。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于2007年12月1日至12月11日在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计调股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收取报名费100元。
四、笔试(2007年12月22日)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二个方面,专业知识占6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五、体检、政审、录用等招聘工作程序详见《岚皋县公开招聘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咨询电话:2529108 监督电话:2521313
岚皋县公开招聘乡镇畜牧兽医站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1月28日